所以我幾天前去把我每次都很想買回家的鞋買了回家.
但是, 我並不快樂.
擁有一雙Christian Louboutin一直是我的夢想, 踩著漆著紅色底的鞋走在路上, 會給人帶來無比的驕傲. 不管他舒不舒服, 我只在乎他是一雙會穿起來很美的鞋. 只是很美的鞋不太實用, 而他高昂的價錢會讓我穿起來很不自在, 會特別的小心翼翼. 我愛享受的個性告訴著我, 一定要買一雙回家.
但是最近買了房子, 長了歲數, 無時無刻會有理智的聲音在腦中迴轉, 提醒著,
"Mortgage!!"
"HOA!!"
"Property Tax!!"
想到這三大龍頭, 我就很想衝去店裡面把鞋子給退了.
我問了同學, 問了同事, 大家都說鞋子很美. 大陸媽媽說, 你就當給自己一個禮物吧! 當做是擺脫那個人的禮物~ Shopping家瑋女王跟我說, 買原價的Louboutin不值得. 我又很苦惱地想了兩天, 我想我還是沒有到買Louboutin不腳軟的享樂程度, 我決定今天就去把鞋子給退掉!!
有了這個決定, 讓我心情突然輕鬆了起來. 很快樂自己省了一大筆錢, 也覺得我似乎有變成熟的傾向. 也許真正輕鬆的原因, 是因為我不想要一個必須離開你才能得到的禮物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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